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务接待包括上级机关检查指导工作以及外单位到学院参加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等活动。
第三条 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对等对口、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严格实行先审批、后接待,先预算、后报销,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得公费接待。
第四条 学院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得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
第五条 学院建立健全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公务接待应当填写《雷电竞reyba官网公务接待审批单》(以下简称“审批单”一式二份),明确公务接待对象、事由、人员、接待地点、预算等信息,按照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
第六条 公务接待审批权限:
(一)在校内接待的,由学院党政办公室主任审批。
(二)根据实际情况,确需在校外接待的,由分管院领导审批。
(三)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书面报批的,可以按照公务接待审批权限先口头向有关领导请示同意,待公务接待结束后再补办审批单。
第七条 接待规格
(一)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兄弟院校校领导以及其他重要客人因公来校,学院党政办公室安排相关院领导接待。
(二)其他客人因公来校,由学院党政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对口安排。
第八条 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兄弟院校校领导及其他重要客人根据需要安排接送站,其他客人一般不安排接送。
第九条 接待住宿原则上安排在学院附近酒店,住宿标准依据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因工作需要确需学院提供住宿的,由各有关分管院领导批准,方可按照相关标准安排住宿,牵头部门办理财务手续时,须附党政办出具的证明。
第十条 一般在学院食堂安排来宾就餐,若来宾人数较多学院食堂不具备接待能力的,在校外具备刷卡消费条件的定点饭店安排工作餐,每人每天不超过120元。其中,早餐不超过20元,午餐不超过60元,晚餐不超过40元(参照学院所在地方政府制定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用餐安排应当供应家常菜,不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
第十一条 学院加强对公务接待经费的预算管理,合理确定接待费预算总额,公务接待费用单独列示。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其他单位、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第十二条 公务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采用转账方式或者银行卡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第十三条 公务接待不得超规格、超标准,不得扩大范围、增加项目,不得在接待场所搭设背景板和摆放鲜花,不得使用迎送标语,不得组织迎送活动,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第十四条 公务活动结束后,应当于5个工作日内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凭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报销。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第十五条 学院党政办公室应当会同财务处按相关规定公示“三公”经费。
第十六条 财务处、纪检监察审计处应加强对公务接待工作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公务接待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二)公务接待标准执行情况;
(三)公务接待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四)公务接待公示情况;
(五)学校内部接待场所管理使用情况。
第十七条 学院将公务接待工作纳入问责范围,坚持谁接待、谁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纪检监察审计处应当加强对公务接待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的党纪责任、行政责任并进行通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学院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院长办公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雷电竞reyba官网公务接待审批及接待清单(存根)
来宾单位 |
|
事由 |
|
主要宾客 |
姓名 |
|
职务 |
|
来宾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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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餐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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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时间 |
201 年 月 日 |
用餐情况 |
早餐次数( ) 午餐次数( ) 晚餐次数( ) |
住 宿 |
标 准 间( ) 商 务 间( ) 套 间( ) |
陪餐人数 |
|
主要陪餐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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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餐费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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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餐费 |
|
承办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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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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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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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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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财务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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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意见 |
|
财务处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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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电竞reyba官网公务接待审批及接待清单
来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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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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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宾客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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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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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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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餐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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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时间 |
201 年 月 日 |
用餐情况 |
早餐次数( ) 午餐次数( ) 晚餐次数( ) |
住 宿 |
标 准 间( ) 商 务 间( ) 套 间( ) |
陪餐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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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陪餐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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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餐费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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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餐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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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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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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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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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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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财务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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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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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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