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增强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理论和业务水平,使教职工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努力构建学习型校园,推动学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方式
教职工学习分为业务学习、政治学习和党员组织生活学习。采用集中学习与业余自学相结合的方法。
二、学习时间及组织实施
教职工业务、政治学习:每两周进行一次。全体教职工参加,由各处室、系部(教研室)负责组织实施。
党员组织生活学习:每两周进行一次。全体党员参加,由各总支(支部)组织实施。
三、学习内容及目标
(一)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提高运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学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政策水平。
(三)学习党的章程,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观念,切实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学习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提高依法治校的能力。
(五)学习上级党政机关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创新工作思路,把上级的指示精神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
(六)学习有关高职教育发展的文件精神,学习教育学、心理学及现代教育教学理论,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七)学习和掌握自动化办公及现代教育技术,广泛运用于教学、管理和服务之中,努力提高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
(八)学习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使全体教职工在各自的工作中都能严格按章办事。
四、学习要求
(一)每学期开学前,各处室、系部和各总支(支部)根据学院的整体工作安排,制订本部门学习计划。
(二)全体教职员工要积极参加各种学习,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努力做到学以致用。
(三)实行考勤登记。集中学习时间原则上不得缺席,若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并在事后由部门负责人安排时间学习。无故缺席3次以上者,取消当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评定资格。
(四)做好学习记录工作。各部门对于每次学习活动的时间、地点、应到人数、实到人数、缺席人及原因、主持人、记录人、活动内容等要详细记录。
(五)学院成立专门的检查督导组,具体负责各种学习活动的指导、督促、检查工作,并将督察情况及时予以通报。